17 3 2011

【汉博商业观点】粗论文化创意产业与商业地产发展的关系(六)

文章来源:汉博 浏览次数:1110

4.未来发展趋势
    1) 文化创意产业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符合中国商业地产的发展需求
    从目前中国商业地产的发展现状看,无论是商业物业还是写字楼办公物业,同质化、重复化的开发或经营都使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避开正面竞争,实现错位发展,要求商业地产发展形式的推陈出新。文化创意产业与商业相结合,是商业发展的一种新形式。尤其是创意生活产业与商业相结合,既发展了新的商业主题,又满足了现代人对生活质量和休闲方式更高层次的追求。而开发适合文化创意类人士的低密度办公场所或其他特色办公场所,同样是写字楼物业发展过程中市场细分的结果。
     2) 独立的文化创意类商业项目难以成为市场开发的主流
    独立的文化创意类商业项目,由于缺乏其他资源的依托,对文化创意产业的依赖会更多,这样无形中加大了市场开发的风险。而且,文化创意类项目的开发对硬件资源等先天性条件(例如建筑形式、历史底蕴、周边环境等)的要求较高,并非所有的物业都适合开发成文化创意型项目。从中国目前房地产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开发此种类型物业所需的硬件资源(如厂房、土地等)十分有限,因此其不可能成为市场开发的主流。
    从具体类型来看,类似798、M50的文化创意项目不会消亡。创意园区在推动产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在延续城市文脉、深化城市精神、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形象方面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们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城市的文化地标。但从商业地产开发运营的角度看,这类原生态型项目所带来的商业价值有限,而且商业开发受到较多因素的制约,因此其不可能成为市场开发的主流。
    类似田子坊的艺术与文化相结合的项目,在目前阶段来看是文化创意产业与商业地产相结合比较好的代表,但鉴于其很多元素(历史、建筑、地理条件等)的不可复制性,也不可能成为市场开发的主流。而类似八号桥的创意办公类项目,虽然相对而言有更大的市场发展潜力和开发价值,但同时也具有一些不可复制的元素(如旧厂房、低开发成本等)。因此,开发成本、开发条件和开发风险的制约,使得独立的文化创意类项目难以获得大规模发展。
    3) 依托多种资源,集商务、住宅、商业、文化创意产业于一体的综合性物业更可能成为未来市场开发的主流
    新天地、南新仓文化休闲街虽然不属于文化创意产业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典型案例,但此类综合性物业的开发模式,为如何更好地开发文化创意类商业项目提供了可借鉴之处。新天地、南新仓从开发模式上看都不是独立开发商业,而是以住宅或写字楼等其他物业为依托进行综合性开发,这样大大降低了商业开发的市场风险。上文提及,独立的文化创意类商业项目,市场开发风险较大;但如果走综合开发路线,例如以住宅或写字楼等多方资源为依托进行分期开发,可以规避商业开发过程中的风险。
    目前市场上已有这类综合性项目存在,如上海的创智天地。创智天地由创智天地广场、创智坊、江湾体育中心和创智天地科技园四部分组成,其商业部分定位于“以艺术创意与文化休闲为主题的特色商业街区”,主要分布在创智天地广场、创智坊大学路和江湾体育中心附近。创智天地打破了传统经济模式与社区理念的界限,致力于将大学校区、社区、科技园区“三区”融合,并且提出了“知识型社区”的新理念,即融合科研、住宅、办公、商业、文化创意产业于一体。与独立开发的文化创意类商业项目相比,类似创智天地这种集商务(办公)、住宅、商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于一体的综合性物业,既是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依托,在商业中融合文化创意尤其是创意生活方面的元素;又不仅仅只依靠文化创意产业,而是靠多方资源带动商业发展,大大降低了开发风险。因此,这类综合性物业更有可能成为未来房地产开发的主流。
5. 发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 商户定位
    从提升商业地产开发价值的角度看,一些艺术类的展厅/展示、画廊、工作室等,不是文化创意类商业项目招商的主要方向。一方面,纯粹的艺术类租户,与商业本来较难融合,艺术类租户比例过大容易引发提升商业价值与保持艺术纯粹性之间的矛盾。尤其是那些面积较大的艺术类租户,所需要的租赁成本较高,只可能少量存在,不可能作为主流商户。但诸如建筑设计、广告设计、SOHO、动漫制作、影视制作、导演、摄影工作室等与设计相关或与创意生活产业相关的租户,本身与现代商业结合得比较紧密,而且能够承受的租金也相对高于艺术类租户,增加这类商户的比例,更适合文化创意类商业项目未来的价值提升。
    2) 避免发展成为文化旅游市场
    一个好的文化创意类商业项目,可能会吸引旅游人群前来消费,例如田子坊、798、八号桥都不同程度地吸引了一些中外游客。但是,旅游人群对于文化创意类项目的发展,可以是锦上添花,但不应该是喧宾夺主,否则项目定位就发生了偏差,最终发展成为“旅游项目”。如潘家园古玩市场,虽然被政府规划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但给人的感觉更像文化旅游市场。
    3) 文化与创意不能分离
    有“文化”能体现一个商业项目的档次和品味,有“创意”则能体现一个商业项目的特色和个性。如果只以创意作品为载体而缺少文化气息,商业氛围和整体档次会逊色很多,如观音堂文化大道。如果只以文化作品为载体而缺少创意元素,项目则有可能流于世俗化和市民化,如潘家园古玩市场。因此,发展文化创意类商业项目,文化与创意二者不能分离,共融才能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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